广西住房公积金取现攻略,详细步骤与注意事项,让你轻松拿钱!
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先下载“手机公积金”APP,注册或登录后进入【业务办理】页面,选择【归集提取业务】的【购买自住房提取】业务。授权后,信息系统将自动检索并显示职工最新购入的一套房产信息和计算可提取额度,缴存职工确认房产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后,填写申请金额和收款账户,无需上传资料,刷脸校验后即可提交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该业务可实时在线自助申请(月末、年末及特殊情况除外),信息系统会自动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判断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住房公积金这个话题,广西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份,其住房公积金政策也吸引了很多购房者的关注,在广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广西住房公积金取现的详细步骤与注意事项,让你轻松拿钱!
广西住房公积金取现政策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也可以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个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医疗等住房消费支出,还规定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条件、方式和额度。
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
(1)购买住房: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
(2)建造住房: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
(3)翻修住房:已购住房需要翻修的;
(4)大修自住住房:已购住房需要大修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职工本人名下的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
(2)职工本人名下的住房贷款未结清,但已经连续5年按时足额还款的。
3、租赁住房
(1)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的;
(2)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租房居住的,且租房合同期满后继续租住的。
4、个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医疗
(1)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罹患重大疾病或者因意外事故致残的;
(2)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
5、其他情况
(1)职工退休的;
(2)离休的;
(3)下岗失业的;
(4)被判刑服刑的。
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1、网上提取
职工可以通过广西住房公积金网站或者手机APP进行网上提取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广西住房公积金网站或手机APP;
(2)选择“我要提取”;
(3)填写提取申请表;
(4)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提交审核。
2、柜台提取
职工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提取业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提取申请表;
(3)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提取业务。
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及时间限制
1、提取额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本人或者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本人或者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本人或者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个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医疗的,提取额度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他情况下,不予提取。
2、时间限制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在下列期限内提出: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自批准之日起1年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算之日起5年内;租赁住房的,自租赁合同期满之日起5年内;个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医疗的,自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5年内;其他情况下,无时间限制,逾期未申请提取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视为放弃提取权利。
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提取申请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2、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提取业务,逾期未办理的,视同放弃提取权利。
3、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明材料,如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补办或者更换。
4、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金额和方式使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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