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住房公积金怎么取现?一篇文章带你了解提取全流程及注意事项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多种提取方式,包括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房贷提取等。租房提取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长春市区租住商品房的,每年每套房屋允许提取一次,租赁70m2以下(含70m2)房屋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且最高不得超过800元/月;租赁70m2以上房屋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且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月 。如果您是职工提前全部结清购房贷款的话,可以自事项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可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前全部结清的还款额。如以前年度用其他住房的手续提取过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最近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手续原件。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住房公积金这个话题,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政策,为许多购房者提供了经济支持,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了解,本文将以吉林为例,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流程及注意事项,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这项政策。
吉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名下无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含)。
2、还清购房贷款本息: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无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含)。
3、租赁住房: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无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含),且租赁住房合同期限累计满3年。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被人民法院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5、离休、退休:职工本人和符合规定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外籍人员与境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吉林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有)、离婚证(如有)、购房合同、还款证明等相关材料。
2、填写申请表:到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并填写《吉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交申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窗口。
4、审核: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提取:审核通过后,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吉林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提取额度:根据不同情况,申请人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不同,具体额度请参照《吉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提取时间:一般情况下,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周一至周五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具体办理时间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提取方式:目前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线上办理可通过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线下办理需到指定窗口办理。
4、撤销提取申请: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提取款项,可以申请撤销提取申请,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窗口办理。
5、逾期未办理:如申请人逾期未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将视为放弃提取权益,如需再次提取,需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吉林住房公积金提取是一项相对简便的政策,但仍需注意相关规定和流程,希望本文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吉林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为大家的生活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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