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医保局关于调整医保取现额度的通知
商洛市医保局发布了一份关于调整医保取现额度的通知。根据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商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支付方式将调整为普通门诊年内基金支付限额为100元(含一般诊疗费、门诊治疗费、医技检查费、医保政策范围内药品费)。在定点村级卫生室(站)、高校内设卫生室、镇办卫生院(中心)门诊就医,不设单次(或每日)基金支付限制。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商洛市医保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医保取现额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目的
本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医保政策,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同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适用于商洛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取现额度调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取现额度由原来的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0元,具体操作流程不变,仍需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指定银行柜台办理。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现额度调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现额度由原来的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具体操作流程不变,仍需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指定银行柜台办理。
调整原因
近年来,随着商洛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保基金支付压力逐渐加大,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医疗需求,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对医保取现额度进行了适度调整。
其他事项
1、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2、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医保秩序。
特此通知。
商洛市医保局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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