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住房公积金取现条件详述
在如今的社会中,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了广大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住房公积金并非一成不变的,它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还贷等住房相关事项,也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取现,本文将详细介绍菏泽住房公积金取现的条件,帮助大家了解如何合理运用住房公积金。
菏泽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
菏泽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是山东省辖地级市,近年来,菏泽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管理制度,为广大职工提供了良好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目前,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逐年增长,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菏泽住房公积金取现条件
1、购买、建造、翻修、还贷等住房相关事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修、还贷等住房相关事项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包括:
(1)购买住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新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购买二手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减去转让所得款。
(2)建造住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建造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新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建筑费用;建造二手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建筑费用减去转让所得款。
(3)翻修住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翻修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翻修新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翻修费用;翻修二手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翻修费用减去转让所得款。
(4)还贷: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金额不超过当期应还本金和利息。
2、个人或配偶、子女、父母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因意外事故致残或者死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或者因意外事故致残或者死亡的,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账户欠款,职工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
3、离职退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职期间离岗后5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职工退休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加上实际缴费年限对应的单位缴存比例乘以退休前累计缴费月数。
4、被判刑或者被行政拘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被判刑或者被行政拘留的,可以在服刑、拘留期满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5、其他情况
除上述条件外,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还有其他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缴纳税费等,具体条件和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具体材料要求,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满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提取,对于异地购房等情况,缴存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等费用时,可以申请贷款,具体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取现条件较为丰富,涵盖了购买、建造、翻修、还贷等住房相关事项以及个人或家庭特殊情况,希望本文能为大家提供有用的信息,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运用住房公积金。
以下是与本文知识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