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住房公积金取现条件解析,如何合法合规地提取公积金
根据我的搜索结果,舟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提取人银行卡原件。,3. 提取人填写《舟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现场填写并签名)。,4. 委托代办的,代办人与委托人属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的,代办人可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但支取额必须划入公积金所有人银行卡。,5. 委托本单位经办人代办的,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银行卡交代办人,代办人应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公积金支取,但提取额必须划入公积金所有人银行卡内。其他人一律不准代为办理。,6. 代办人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提取额可划入委托代理人银行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住房公积金这个重要的福利,住房公积金不仅为购房者提供了资金支持,还为租房者提供了经济保障,在实际生活中,许多人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流程并不了解,本文将以舟山市为例,详细介绍舟山住房公积金取现条件,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舟山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
舟山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由1390个岛屿组成,是一个风景优美的海岛城市,舟山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为广大职工提供了良好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环境,根据《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职工在舟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连续足额缴存半年以上,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舟山住房公积金取现条件
1、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
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规定,职工在舟山市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住房: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累计存储余额;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累计存储余额的50%;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已有两套以上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2)建造住房: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累计存储余额;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累计存储余额的50%;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已有两套以上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翻修自住住房: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累计存储余额;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累计存储余额的50%;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已有两套以上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2、大病医疗
职工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3、退休、退职
职工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累计存储余额,职工离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基本养老保险金,也可以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4、失业
职工失业后,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条件和限额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5、被判刑或者强制隔离戒毒
职工被判刑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可以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条件和限额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6、其他情形
除上述取现条件外,舟山市还规定了其他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职工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火灾等突发事件,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累计存储余额;职工子女入学、入托等教育支出,也可以提取部分住房公积金。
舟山住房公积金取现流程
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卡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3、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审核审批: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5、办理提取:经批准后,申请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取现条件较为严格,但只要符合规定,广大职工就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实惠,希望本文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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