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公积金取现政策规定
德宏州公积金取现政策规定,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装修自住住房,以及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缴存人因患有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德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该政策旨在保障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优惠和便利。
概述
德宏州公积金取现政策规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德宏州政府的规定,对德宏州内公积金的取现条件、流程、额度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德宏州公积金取现政策规定。
取现条件
根据德宏州公积金政策规定,公积金的取现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缴存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2、缴存人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3、缴存人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需要,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4、缴存人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5、缴存人因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6、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况。
取现流程
德宏州公积金取现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缴存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并填写《德宏州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单位对缴存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德宏州公积金提取凭证》;
3、缴存人持《德宏州公积金提取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德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4、德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缴存人的申请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同意提取;
5、同意提取后,德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的公积金款项划入缴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取现额度
根据德宏州公积金政策规定,公积金的取现额度主要取决于缴存人的缴存基数和缴存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1、缴存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为其账户总金额减1000元;
2、缴存人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为其账户总金额;
3、缴存人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需要的,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为其账户总金额减1000元;
4、缴存人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为其账户总金额减1000元;
5、缴存人因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的,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为其账户总金额减1000元;
6、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况,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在申请德宏州公积金取现时,缴存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前需了解清楚相关政策规定,确保申请符合规定条件;
2、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
3、在审核过程中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4、如遇问题或困难,可咨询德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本文详细介绍了德宏州公积金取现政策规定,包括取现条件、流程、额度等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德宏州公积金取现政策规定,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申请并提取公积金。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积金已经成为了许多市民购房、装修、养老等方面的重要支持,在德宏州,公积金政策也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定的帮助,本文将详细介绍德宏州公积金取现政策规定,帮助大家了解如何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合法地提取公积金。
德宏州公积金基本情况
德宏州位于中国云南省西南部,地处瑞丽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德宏州设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运作公积金事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德宏州的公积金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缴存比例:根据国家规定,单位和个人均需按一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德宏州的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缴存12%,其中单位缴存部分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基金,个人缴存部分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等。
2、提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离休;死亡。
3、提取流程: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审核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德宏州公积金取现政策规定
根据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取现:
1、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无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累计缴存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有住房贷款,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累计缴存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租赁住房:职工本人无住房,且租赁住房月租金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租赁住房费用,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累计缴存额的30%。
4、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正常生活,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累计缴存额的50%。
5、退休、离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离休手续,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退休人员提取金额为其个人账户累计缴存额的50%;离休人员提取金额为其个人账户累计缴存额的80%。
6、死亡:职工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继承人提取金额为其个人账户累计缴存额的50%。
注意事项
1、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可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职工在同一年内不能多次提取公积金,如需第二次提取,需间隔一年以上。
3、职工未按照规定使用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取消其公积金资格。
4、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提取款项的,可申请补缴差额,补缴差额的具体标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公告。
德宏州公积金取现政策规定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但同时也要求职工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使用公积金,希望本文能为大家了解德宏州公积金政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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